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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查詢:

中央管及跨省市河川之河川界點

中華民國106年8月9日經授水字第10620209481號公告

中華民國109年4月17日經授水字第10920205310號公告修訂中央管及跨省市河川之河川界點

主旨:公告修訂中央管及跨省市河川之河川界點(如附件)。

依據:河川管理辦法第2條。 公告事項:

一、經公告河川界點之水系,河川起迄點為主支流界點以下至出海口,且不包括未公告界點之支流。

二、前項範圍內,經依排水管理辦法第2條規定公告為區域排水之起點至迄點及其上游,不屬河川。

部長 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