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三十日經濟部經(八八)水字第八八四六一六一八號令發布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一月十七日經濟部經(八八)水字第八八四六二六七七號令修正發布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經濟部經水字第0九一0四六三一一八0號令修正第二條條文
中華民國98年9月3日經水字第09804604450號令修正第一條條文
中華民國99年11月11日經水字第09904607390號令修正第五條、第七條、第十條條文,並自99年12月25日施行
中華民國107年2月27日經濟部經水字第 1070460096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4、5、10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