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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查詢:

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檢核基準及洪峰流量計算方法

1.中華民國108年 2 月14日經水字第10804600500號公告訂定「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檢核基準及洪峰流量計算方法」,並自中華民國108年2月1日生效

2.中華民國111年4月22日經水字第11104601710號公告修正「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檢核基準及洪峰流量計算方法」,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112年3月21日經水字第11260201640號公告修正「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檢核基準及洪峰流量計算方法」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112年12月28日 經水字第11260345360號公告修正「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檢核基準及洪峰流量計算方法」第五點、第六 點,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水利法第八十三條之九第二項。

公告事項:一、為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自一百十二年九月十五日改制為「交通部中央氣象署」,爰修正出流管

                        制計畫書與規劃書檢核基準及洪峰流量計算方法(以下簡稱本計算方法)第五點、第六點規定。


                 二、修正本計算方法第五點、第六點規定如附件。

 

部 長 王美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