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 108 年 3 月 18 日經濟部水利署經水河字第 10816023610 號函 訂定全文 6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113年1月25日經濟部水利署經水河字第11316010580號函自中華民國113年1月23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