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91年11月8日經水政法字第09120000680號令訂定
2.中華民國92年12月12日經水政法字第09206021250號令修正
3.中華民國96年7月2日經水政字第09606002410號令修正第3點附件二
4.中華民國97年12月30日經水政字第09706005720號令修正第5點、第16點、第24點及第3點附件2
5.中華民國98年4月21日經水政字第09806002120號令修正第5點及第21點
6.中華民國98年10月8日經水政字第09806005610號令修正第5點及第15點
7.中華民國99年3月31日經水政字第09906001640號令修正第3點附件二
8.中華民國99年7月29日經水政字第09906004120號令修正第5點及第21點
9.中華民國103年3月28日經水政字第10306034350號令修正
10.中華民國107年3月13日經水政字第10706022940號令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