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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查詢:

水利法施行細則

中華民國108年10月16日經授水字第10820215530號令公告

主 旨:預告修正「水利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四條之一、第二十九條。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水利法第九十八條。

三、 水利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四條之一、第二十九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水利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wra.gov.tw/)「水利法規查詢系統」網頁,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開啟連結)(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資訊與服務/法規服務」可連結本網頁)。

四、 本案涉及地下水保育及地層下陷防治推動既有未登記水井納管計畫,目前正辦理納管水井輔導合法作業,惟納管水井為數眾多,造成輔導合法過程之行政作業成本繁重,此外,對農民而言,通常之水權申請程序繁瑣,為政府推動輔導合法之阻力之一,爰為減輕農民負擔及協助地方政府簡化納管水井水權登記之業務,確有其時效性之需求,爰就本草案預告期間縮短為三十日。

五、 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三十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經濟部水利署。

(二) 地址:40873 台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 段501 號。

(三) 電話:04-22501325;04-22501320。

(四) 傳真:04-22501618。

(五) 電子郵件:a660270@wra.gov.tw;寄信

部 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