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12年11月23日 經水字第11260345200號令公告
主 旨:預告修正「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檢核基準及洪峰流量計算方法」第五點、第六點。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水利法第八十三條之九第二項。
三、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檢核基準及洪峰流量計算方法第五點、第六點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水利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wra.gov.tw),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四、旨揭修正草案係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而修正機關名稱,爰縮短草案預告期間,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經濟部水利署。
(二)地址:40873台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
(三)電話:04-22501401;04-22501598。
(四)傳真:04-22501619。
(五)電子郵件:A630130@wra.gov.tw;A660140@wra.gov.tw。
部 長 王美花 公出
政務次長 曾文生 代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