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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查詢:

用水計畫審查收費標準Administrative Fee-charging Standards on Review of Water Usage Plan

中華民國110年8月12日經水字第11004604440號令預告修正用水計畫審查收費標準」第六條

主  旨:預告修正「用水計畫審查收費標準」第六條。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依規費法第十一條第一項。

三、用水計畫審查收費標準第六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經濟部水利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連結]),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連結])(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經濟部水利署。

(二) 地址: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501號。

(三) 電話:04-22501207;04-22501319。

(四) 傳真:04-22501617。

(五) 電子郵件:A620140@wra.gov.tw;a660130@wra.gov.tw

 

部  長 王美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