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預告訂定「自來水用戶設備外線補助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經濟部。
二、訂定依據:自來水法第六十一條第三項。
三、「自來水用戶設備外線補助辦法」訂定草案如附件。
本案另載於本部水利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開啟連結)「水利法規」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經濟部水利署。
(二) 地址:40873台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
(三) 電話:02-89415068;04-22501320。
(四) 傳真:04-22501620。
(五) 電子郵件:a640090@ms1.wra.gov.tw;寄信。
部 長 張家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