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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2經濟部水利署施工規範第02747章瀝青黏層

經濟部水利署施工規範

第02747章

瀝青黏層

106年6月9日經水工字第10605114150號函頒訂

112年10月16日經水工字第11205278750號函修訂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說明鋪面工程之瀝青黏層之材料、設備、施工及檢驗等相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包括瀝青材料之加熱、噴灑、檢驗及保護等相關工作。

1.3 相關章節

1.3.1 水利署施工規範第02742章瀝青混凝土鋪面

1.3.2 水利署施工規範第02747章 瀝青黏層

1.3.3 水利署施工規範第02798章 多孔隙瀝青混凝土鋪面

1.3.4 水利署施工規範第02966章再生瀝青混凝土鋪面

1.4 相關準則

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 CNS 1304 乳化瀝青

(2) CNS 3483 石油產品賽氏黏度檢驗法

(3) CNS 10363 乳化瀝青脫乳化性試驗法

(4) CNS 10364 乳化瀝青荷電試驗法

(5) CNS 10365 乳化瀝青靜置分離試驗法

(6) CNS 10366 乳化瀝青水泥混合試驗法

(7) CNS 10367 乳化瀝青篩析試驗法

(8) CNS 10371 乳化瀝青儲存穩定性試驗法

(9) CNS 10454 乳化瀝青蒸餾殘渣量測定法

(10) CNS 10457 乳化瀝青蒸餾或蒸發殘渣之特性測定法

1.4.2 美國州公路及運輸協會(AASHTO)

(1) AASHTO M81 Standard Specification for Cutback Asphalt (Rapid-Curing Type)

(2) AASHTO T201 Kinematic Viscosity of Asphalts (Bitumens)

(3) AASHTO T55 Standard Method of Test For Water In Petroleum Products and Bituminous Materials by Distillation

(4) AASHTO T78 Standard Method of Test For Distillation of Cutback Asphalt Products

(5) AASHTO T49 Standard Method of Test for Penetration of Bituminous Materials

(6) AASHTO T51 Standard Method of Test for Ductility of Bituminous Materials

(7) AASHTO T44 Standard Method of Test for Solubility of Bituminous Material

1.5 定義

瀝青黏層係鋪築瀝青混凝土前,在瀝青混凝土底層、瀝青混凝土或水泥混凝土鋪面上噴灑一層油溶瀝青或乳化瀝青材料,以備加舖瀝青混凝土面層。

1.6 資料送審

1.6.1 材料送審文件:

(1)協力廠商資料:材料供應商相關文件。

(2)簽約日一年內之瀝青黏層材料試驗合格證明文件。

2. 產品

2.1 材料

 

2.1.1 快凝油溶瀝青

除契約另有規定外,快凝油溶瀝青材料RC-70應符合AASHTO M81之規定。

2.1.2 乳化瀝青

除契約另有規定外,乳化瀝青材料SS-1、CSS-1、CSS-1h、 RS-1及CRS-1應符合CNS 1304之規定。

2.2 設備

2.2.1 使用車載式壓力瀝青撒佈機、動力型手持式瀝青撒佈器或掛載於鋪築機上之撒佈裝置設備進行施工,須能將瀝青材料在等溫及均勻壓力之下均勻撒佈,且在瀝青使用量0.25~4.0 kg/m2之範圍內能迅速而準確地控制其撒佈量者,其實際撒佈量與規定使用量間之偏差,應能控制在0.1 kg/m2之許可差內。無法以車載式壓力瀝青撒佈機、動力型手持式瀝青撒佈器或掛載於鋪築機上之撒佈裝置設備進行施工之狹窄處或角落等,經監造工程司認可,得採用手壓噴油機(瀝青撒佈器)。

2.2.2 車載式壓力瀝青撒佈機應配有壓力表、油量計或有刻度標示之油箱、氣泵所需之動力,及縱、橫向均能調節位置之活動噴桿,應使作業手能看到瀝青溫度計、每分鐘進行之速度及液壓等,並能依規定均勻噴灑瀝青材料。

2.2.3 掛載於鋪築機上之撒佈裝置設備,應配有灑佈壓力錶、油量計或有刻度標示之油箱、瀝青雜質過濾器、瀝青溫度計、每分鐘行進速度顯示器、撒佈量電子顯示器或撒佈量換算表、可調節位置之活動噴桿,俾使作業手能看到上述操作資訊,使能依規定均勻撒佈瀝青黏層材料。

3. 施工

3.1 準備工作

3.1.1 現有構造物及樹木之保護

於噴灑瀝青材料之前,附近構造物,諸如橋梁、涵洞、緣石、水溝蓋、欄

杆及護欄等,以及樹木均應預予適當之遮蓋,以防被瀝青材料濺污。

3.1.2 施工氣候

瀝青黏層應於瀝青混凝土底層或原有路面充分乾燥時施工,霧天、雨天或施工地點之氣溫低於10℃時,不得施工。

3.1.3 表面整理

(1)在噴灑黏層之前,應將表面浮鬆塵土及樹葉、稻草或其他雜物清除乾淨,以期噴灑黏層材料時,瀝青混凝土底層或原有路面之表面能保持良好之潔淨狀態。

(2)如瀝青混凝土底層或原有路面之表面有坑洞、裂縫、凹凸不平之處,應將浮鬆及不良材料移除後,以原路面相同或監造經工程司認可之材料修補平整或刮除隆起部分,並予夯實平整。

(3)經整理完成之表面,未經監造工程司檢查認可前,不得噴灑瀝青材料。

3.2 施工方法

3.2.1 瀝青加熱

(1)瀝青材料噴灑溫度:

A.快凝油溶瀝青RC-70:40~80℃

B.乳化瀝青

乳化瀝青SS-1、CSS-1、CSS-1h:24~55℃;RS-1:20~60℃;CRS-1:50~85℃

(2)瀝青材料於加熱時不得發生冒煙現象(Fogging),如有該情形時應予廢棄,不得使用。

(3)瀝青黏層材料實際使用溫度,以現場澆置霧化均勻為準,並應依監造工程司之指示辦理。

3.2.2 瀝青噴灑

(1)瀝青混凝土底層或原有路面整理完成後,將已達到規定噴灑溫度之瀝青材料均勻噴灑。

(2)瀝青材料之用量

A. 快凝油溶瀝青為0.15~0.45 kg/m2

B. 以水稀釋之乳化瀝青(SS-1、CSS-1及CSS-1h)為0.25~0.70 kg/m2 (稀釋比例為1:1),不稀釋乳化瀝青(RS-1或CRS-1)為0.11~0.35 kg/m2

C.其實際使用量應依契約圖說規定或監造工程司指示辦理。

(3)如發現瀝青有黏結不良現象時,應即停止工作,檢查其原因並改善。

(4) 如發現乳化瀝青有還原不良之現象時,應即停止工作,並檢查其原因後設法改善之。

(5)分段噴灑瀝青材料時,其銜接處應舖以適當寬度(通常為1m)之厚紙,使開始噴灑時噴於紙上,以防止瀝青材料厚薄不勻及重複噴灑用量過多情形。

(6)以車載式壓力瀝青撒佈機噴灑時,應自噴灑地段前方適當距離起步行駛,以期行駛至噴灑起點時,即能以規定速度均勻噴灑規定數量之瀝青黏層材料。

(7)以車載式壓力瀝青撒佈機噴灑時,如發現有噴嘴阻塞或噴量減少,產生噴灑不勻或用量不足等情形,應即停止噴灑作業,經改正後方可繼續噴撒,其不勻或不足之處,另以適當方法補足之。

(8)以動力型手持式瀝青撒佈器或手壓噴油機(瀝青撒佈器)噴灑時,應先檢查氣泵是否靈活及油箱是否不漏等,連繫撒佈器及噴桿所用之橡皮管必須為耐高壓及高熱者,整條橡皮管應以適當材料包紮緊密,以防傳熱及管破傷人。

(9)以掛載於鋪築機上之撒佈裝置設備撒佈前,應檢查瀝青溫度、撒佈量,是否合乎契約要求。

(10)以掛載於鋪築機上之撒佈裝置設備撒佈時,應注意鋪築之起、終點是否由設備均勻撒佈黏層,於撒佈時,如發現有噴嘴阻塞或噴量減少等情形,以致撒佈不勻或用量不足時,應即停止工作,並檢查其原因後迅予改善,其不勻或不足之處,另以適當方法補足之。

(11)黏層施工時間必需恰當,以免於鋪設瀝青混凝土面層時,黏層已被塵土所掩蓋而失其黏性。

(12)瀝青混凝土面層應於黏層材料乾固後鋪設,如使用掛載於鋪築機上之撒佈裝置設備施工方式則不需等待乾固。

(13)鋪設瀝青混凝土前,如發現黏層有不均勻之處,應採用適當方法改善。

3.3 檢驗

3.3.1 除契約另有規定外,檢驗規定如下:

 

 

 

 

 

 

(1)快凝油溶瀝青材料RC-70依據AASHTO M81規定之檢驗項目、方法、標準及頻率

名稱

檢驗項目

檢驗方法

合格標準

檢驗頻率

快凝油溶瀝青RC-70

1. 動黏滯度60℃,CST

AASHTO T201

70~140

1.數量<30,000平方公尺,可免送驗。

2.數量30,000平方公尺,每件工程至少檢驗1次。

2. 最大含水量,%

AASHTO T55

0.2

3. 至190℃之蒸餾液量

至225℃之蒸餾液量

至260℃之蒸餾液量

至315℃之蒸餾液量

至360℃蒸餾殘餘量,%

AASHTO T78

10

50

70

85

55

4.

蒸餾殘餘瀝青針入度

25℃,100g,5s

AASHTO T49

80~120

亦可使用蒸餾殘餘瀝青絕對黏度(60℃)(Poise)

AASHTO T202

600~2400

5. 蒸餾殘餘瀝青延展性

25℃,5㎝/min,㎝

AASHTO T51

100

6.

蒸餾殘餘瀝青於三氯乙烯或三氯乙烷中之溶解度,%

AASHTO T44

99.0

亦可使用溴丙烷溶解。

ASTM D7553

 

 

 

 

 

 

 

 

 

 

 

 

 

 

 

 

 

 

 

 

(2)乳化瀝青材料依據CNS 1304規定之檢驗項目、方法、標準及頻率

名稱

檢驗項目

檢驗方法

合格標準

檢驗頻率

乳化瀝青

類別(號數)

 

陰離子

陽離子

  1. 數量

<30,000平方公尺,可免送驗。

2.數量30,000平方公尺時,每件工程至少檢驗1次。

(註:項目6至8項為蒸餾殘渣特性)

SS-1

RS-1

CSS-1

CSS-1h

CRS-1

1.黏度SFS,25℃

CNS 3483

20~100

20~100

20~100

20~100

-

2.黏度SFS,50℃

-

-

-

-

20~100

3.水泥混合試驗,mass%

CNS10366

2.0

-

2.0

2.0

-

4.篩析試驗,mass%

CNS10367

0.10

0.10

0.10

0.10

0.10

5.蒸餾殘渣量,mass%

CNS10454

57

55

57

57

60

6.針入度mm/10,

25℃,100g,5s

CNS10457

100~200

100~200

100~250

40~90

100~250

7.延性cm;25℃,5cm/min

40

40

40

40

40

8.三氯乙烯或正溴丙烷中的溶解度,mass%

97.5

97.5

97.5

97.5

97.5

9.儲存安定性mass%,24h

CNS10371

1

-

1

1

-

10.粒子電荷試驗

CNS10364

-

-

11.解乳化性,mass%

;35ml 0.02N CaCl2

CNS10363

-

60

-

-

-

12.解乳化性%,mass%;0.8%磺琥珀酸鈉二辛酯35ml

-

-

-

-

40

3.4 保護

瀝青黏層噴灑完成後,應有適當時間保護,並應禁止車輛及人員通行。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瀝青黏層材料以平方公尺計量。

4.2 計價

依契約詳細價目表以平方公尺單價計價,該項單價包括現有構造物及樹木等保護、瀝青黏層材料供應、加熱、噴灑及保護等,完成瀝青黏層所需之一切人工、材料、機具、設備、動力、運輸及其他工作所必需之費用在內。

〈本章結束〉